返回首页
FAQ
分类
教务处
标题
学生可否自愿退学?
内容
学生本人向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,填写《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自愿退学申请表》,并由省校和国开总部逐级审核批准后,方可退学。学生退学后,学籍即告终止。学生退学后,可重新报读开放教育,被录取后,已获得的学分,可按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学分替换。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3号 邮政编码:230022
皖ICP备05003560号
管理员入口